国家电投集团湖北电力有限公司天门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即天门综合智慧能源供热项目)汽机、锅炉侧压力容器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交货期/交货地点/工期/服务期限
信息服务费价格(元)
天门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即天门综合智慧能源供热项目)汽机、锅炉侧压力容器采购
本项目相应配套(招标)2套除氧器及水箱、1台连续排污扩容器、1台定期排污扩容器、1台套疏水扩容器及疏水箱、2台低位水箱等压力容器及其所有附属设备和附件
合同签订后3个月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天门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即天门综合智慧能源供热项目)汽机、锅炉侧压力容器采购
一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湖北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许可A2(新许可证级别D)级证书和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3C认证;
(2)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资质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出现过设备质量事故;
(3)业绩要求:具有近3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1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配套的除氧器累计不少于4台及4台定排扩容器供货业绩(容量参数不低于本项目基本要求)。(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投标人应为所投压力容器的制造商,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登录后查看)
4.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23:59(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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