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开发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PYGP-2024-ZC-1117)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度西青开发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4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5年度西青开发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规模1项,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度西青开发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年度西青开发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 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 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 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开标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6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招标。投标单位需提交无关联承诺书、股权分析表。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 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 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投标人若为被授 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 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6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20日16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0元/本,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6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6日09时30分
七、其他
服务周期:2025年3月6日-2026年3月6日(特殊情况按合同约定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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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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