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准东租赁住房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智慧物业管理系统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准东租赁住房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智慧物业管理系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5.26万元,招标人为新疆准东租赁住 房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搭建智慧物业综合管控平台,添加智能化设施设备充分利用大数据 、物联网等现代化科技手段,实行电脑端、移动端、物联网端“三端合一”的 总体构架设计。具体内容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描述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准东租赁住房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智慧物业管理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准东租赁住房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智慧物业管理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基本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1.7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特定资质要求:无。
(三)信誉要求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 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以及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提供截图信息,截图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8日10时00分到2024年12月24日20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 件(格式详见附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③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④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⑤开户行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时提供(①④⑤),授权委托人获取文件时提供(①②③ ④⑤)。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处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授权委托人处签字或盖章。(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规定不予发售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17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1日17时00分
七、其他
1、最高限价(项目预算)为人民币95.235万元。
2、合同履约期限:总服务期3年,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平台建设并实现正常 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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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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