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宁德霞浦海上风电场B区项目钢管桩(加工、定作)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宁德霞浦海上风电场B区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合同由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宁德霞浦海上风电场B区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的要求,本项目钢管桩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钢管桩(加工、定作)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宁德霞浦海上风电场B区项目位于宁德市霞浦县四礵列岛南部的外海区域,规划装机容量为313.2MW,规划海域面积约43.2km²,项目区域内理论水深19~23m,场址中心距海岸线约20km。拟布置20台14.3MW及2台13.6MW风电机组,配套建设1座220kV海上升压站,各风电机组通过35kV海缆接入到220kV海上升压站,经海上升压站升压至220kV后,采用2回220kV交流海底电缆送出登陆,再通过架空线路接入陆上集控中心。
本项目22台风电机组均采用四桩导管架基础型式,钢管桩钢材型号为Q355C正火(或TMCP)T1级探伤板,单根钢管桩直径3.5m,长度95m,重量375.2t;具体数据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和图纸。
计划供货时间: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2.2招标内容:钢管桩(加工、定作),具体招标采购的物资及各包件数量详见附表1。
2.3投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参与全部两个包件的投标,否则仅投其中一个包件将视为废标,且投标人只能中标其中一个包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海上风电风机钢管桩基础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2.资质要求:生产商需具备钢结构制造企业一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年产量15万吨以上生产能力,具备存储不少于24根钢管桩的能力;具备8000t以上的自航船船舶资源(自有或租赁均可),船长不得小于100m,具备四锚定位能力(锚重不得小于7t,锚绳直径不小于46mm,锚绳长度不低于500m,锚机吨位不小于30t);拥有用于海上风电场工程大直径钢管桩转运、存储场地、装卸码头等资源。
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
5.供货业绩要求:有近五年大中型海上风电建设项目至少两个项目的钢管桩或单桩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7.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在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合格供应商名录(即在中铁鲁班商务网上提交合格供应商准入申请并通过评审的供应商名录)内,不在该名录内的须经招标人审核通过。投标人不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交易期内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不在“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接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投标人在参与采购活动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出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遵守合同约定或承诺、产品质量不合格、售后服务不到位、恶意起诉投诉等不良行为,将视情节和影响程度,对供应商在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内进行预警、限制交易等措施。
4.招标文件的获取潜在投标人可于2024年12月19日10时00分至2024年12月24日0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5.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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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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