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水务(苏州)有限公司城南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光大水务(苏州)有限公司城南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光大水务(苏州)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光大水务(苏州)有限公司。
2.2项目规模:日运输污泥约80~120吨,年运输总量按照4万吨记。
2.3服务期限:1年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污泥运输服务,年运输污泥量4万吨,运输时间为全天24小时,确保污泥储存料仓净空为止。运输起点为吴中区城南污水处理厂,终点为江远热电厂,单趟里程约15公里,日运输污泥约80~120吨。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能满足招标的服务供应能力;
(3)其他要求:应具有道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同类或类似服务的合同业绩,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供应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
标准的要求)。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
上合同业绩清单。
3.4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4)未被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5)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
(6)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7)未被列为黑名单的;(8)投标期间未被招标人或其上级管理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
3.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8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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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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