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产业新区职工公寓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齐齐哈尔产业新区职工公寓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黑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备案登记,备案承诺书项目代码:2410-230204-04-01-92042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齐齐哈尔鹤东产业新区投资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齐齐哈尔产业新区职工公寓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为职工公寓建设项目,拟建设1栋4层职工公寓及附属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为4977.37㎡,建成后可提供50间宿舍,共200张床位;
2.4计划工期:总工期:365日历天,计划设计工期:设计周期为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计划施工工期:2025年1月20日-2026年1月20日(实际开竣工日期以合同规定时间为准);
2.5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采购(不含设备采购)、施工、竣工交验及缺陷修复;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435.02万元(其中施工费用1406.02万元,设计费用2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1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其以上设计资质;
3.2具有与本项目建设规模相适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作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成员需具备公告3.1条件;
3.3.2作为联合体投标的,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3.3.3联合体协议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联合体成员共同授权一名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方的联系工作;
B、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在本项目中的责任和义务;
3.3.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公示期内招标人将通过行政处罚决定、相关官方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载明事实对投标人承诺核实,各投标人需谨慎承诺。):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18时00分至2024年12月2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8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5年01月08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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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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