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排水防涝及积水点整治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二期(标段二)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密市排水防涝及积水点整治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二期(标段二)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高密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内容:梓潼路(杏坛东街-崇德大街)雨水管道工程、夷安大道(醴泉大街--小辛河)雨水管道工程、石庵路(杏坛西街—南洋河)雨水管道工程、晏子路(朝阳大街-密水大街)雨水管道工程、人民大街(月潭路--黄山路)雨水管道工程、站北街(顺河路——夷安大道)雨水管道工程、昌安大道(南洋河—平安大道)雨水管道工程。具体以实际施工内容为准。
2.2招标范围:
测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相关后续服务;设备及材料的物资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
2.3投资总额:10755万元。
2.4计划工期:
2.4.1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内完成测绘工作,2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批复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4.2施工工期:自下达开工令之日起14个月。
2.5工程质量要求:设计满足国家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施工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1.1资质要求
①设计:投标人须具有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②施工: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②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3.1.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家。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的资格条件包括:
①联合体成员间应签定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②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
③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者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时间:2024年12月19日09时00分至2025年01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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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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