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技术转移有限公司校园自助式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大学技术转移有限公司校园自助式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新疆大学技术转移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内容:自助式洗衣机、自助式烘干机、自助式洗鞋机、自助式挂烫机、洗衣液投放器、洗衣液、消毒液、自助式吹风机、自助式饮水机、自助式饮水机过滤芯材(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为数量为一批(三年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新疆大学技术转移有限公司校园自助式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大学技术转移有限公司校园自助式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单位开标日前6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单位开标日前6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财务状况证明:提供本单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或2023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3日12时00分到2024年12月20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提供本项目资格要求中 (1)-(6)项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投标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经办人(法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3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3日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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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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