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普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智能化辅助运输系统井下车辆和机车管理系统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普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智能化辅助运输系统井下车辆和机车管理系统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20万元,招标人为新疆普阳
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辅助运输系统井下车辆和机车管理系统一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辅助运输系统井下车辆和机车管理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辅助运输系统井下车辆和机车管理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内含有本项目的内容,投标人需提供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具有智能化系统建设相应资质的企业,国有企业可适当放宽,企业注册资金过少不予考虑);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场所、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投标人必须提供2021年以来本招标系统建设项目三项或以上相关业绩(新疆内项目为宜);
(4)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或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理期已到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失信记录。投标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系统”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无失信记录。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赠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对该项目进行响应;投标人必须携带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缴纳社保;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7日 00时00分到2025年01月07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网络获取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7日 23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8日11时00分.
七、其他
井下电机车实现常态化无人驾驶,具备无线移动通信功能,实现精准定位,机车状态信息实现自动采集建设辅助运输管理模块,对井下运输车辆、交通状态进行监测,实现精准智能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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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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