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横山区殿市镇石碧则村新建光伏电站招标
(招标编号:SXZCKD2024-044)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县
一、招标条件
本榆林市横山区殿市镇石碧则村新建光伏电站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41.56万元,招标人为榆林市横山区农业农村局。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主要内容包括新建700KW光伏电站。项目发包最高限价241.56万元,资金来源 为市级第二批巩衔资金。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榆林市横山区殿市镇石碧则村新建光伏电站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榆林市横山区殿市镇石碧则村新建光伏电站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
质条件:承包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须是国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在经营期内的独 立法人,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 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2023年 度财务审计报告,共三份);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 告;2024年至今新成立公司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信誉要求:承包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网站可查询。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1-3项提供承诺书,4提供信用报告及 网站查询截图)。 (1)被责令停业的;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黑名单);
(4)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 承包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信用报告下载时间须为从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开始至 磋商截止时间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8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2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参与本项目磋商的申请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投标确认回执单、单位介绍 信、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获取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0日15时00分
七、其他
7.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7.2建设地点:榆林市横山区殿市镇石碧则村
7.3工期:150日历天
7.4招标范围:主要内容包括新建700KW光伏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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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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