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集团包头地区2×66万千瓦煤电项目C标段建筑安装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内蒙古能源集团包头地区2×66万千瓦煤电项目,属于国家“十四五”电力规划中期调整新增内蒙古自治区200万千瓦煤电规模,其中项目之一,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批复文件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内蒙古能源集团包头地区2x66万千瓦煤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内能源电力字〔2024〕445号。建设资金来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自筹20%,贷款80%。现对内蒙古能源集团包头地区2×66万千瓦煤电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C标段(主机间接空冷塔及烟囱建筑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本期工程场地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壕赖沟村北,厂址南侧紧邻明阳新能源智能制造产业园,厂址西北距石拐区政府约4.0km,北侧紧邻包石铁路和省道S506。本工程建设2×66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间接空冷、凝汽式汽轮发电机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及脱硝设施,并留有供热供汽条件。
2.2工程范围:本工程设置两机一塔(一座钢筋混凝土冷却塔,X柱采用钢管混凝土)和一座双管式烟囱(外筒为钢筋混凝土,内筒为钛钢复合板)。
2.2.1钢筋混凝土间冷塔高暂定为217m,底部0米直径暂定为168m,其结构主要由环板形基础、交叉钢管斜支柱、零米板、斜支柱柱底支墩、下环梁、塔筒、上环梁等组成。塔筒采用双曲线薄壳钢筋混凝土结构,设有48榀交叉斜支柱,基础为钢筋混凝土环板基础。包括地基工程(除桩基施工以外的其他地基处理施工,如换填等)、基坑开挖及回填(回填土至设计标高)、基础(褥垫层、桩承台、不包括桩基)、支柱(钢管混凝土)、塔筒、散水、排水沟、室外排水、雨水管道、塔内膨胀水箱基础及上部结构、塔内道路及场地铺设碎石、永久倾斜及沉降观测点、航标漆、企业Logo图案、年标、上塔爬梯、塔顶栏杆、油漆、航空专用障碍灯、防雷接地、通信、电缆构筑物(含电缆沟)、间冷塔本体照明安装等全部施工图设计内容的施工、供货及验收(间冷塔本体灯具及照明箱的供货属于本标段的供货范围)。所有与间接冷却塔有关的配套工程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2.2.2本工程设置一座双管式烟囱,外筒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外筒暂定高200m,内筒暂定高210m。内设2个钛钢复合板钢内筒,采用整体悬挂方式,烟道入口处采用方形或圆形洞口,输煤栈桥穿烟囱开孔采用方形洞口。烟囱内设置小型升降机(电梯)。包括有关土建工序工程、地基工程(除桩基施工以外的其他地基处理施工,如换填等)、土方开挖及回填(回填土至设计标高)、运输、垫层、散水、钢筋混凝土基础(不包括桩基)及筒壁施工、钢结构平台、钛钢复合板内筒(含保温)、装饰工程、防雷接地、照明、航空专用障碍灯、建(构)筑物平台、扶梯、栏杆、楼梯、航标漆、企业Logo图案、年标、门窗安装等。烟道环保测点的开孔、预留接口、维护平台安装等所有与烟囱有关的配套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电气工程、航空专用障碍灯、防雷接地、防腐工作、永久倾斜及沉降观测点等(不含与脱硫、输煤的分界后工作)。
包括烟囱升降机(电梯)基础、上部结构(含钢柱、钢梁井架)、电梯井外封闭施工、埋件埋设及升降机安装(取证)等。
包括烟囱外筒筒壁处封堵。
包括本区域内所有管道填涵、防水处理。烟囱筒身外侧自上而下涂红色、白色相隔条斑油漆七道作为航空标志,每道高度15m,第一道为红色等。具体施工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2.3本工程按照里程碑节点计划,涉及冬雨期施工,投标人自行考虑为保证里程碑节点计划的顺利完成应采取必要的冬雨季施工措施及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或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至少具有国内2座单机容量66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钢筋混凝土空冷塔合同业绩和至少1座200米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烟囱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需提供合同的清晰扫描件(封面、签字页、能证明上述范围的参数页)等能证明相关参数的文件。
3.2.3其他要求:
3.2.3.1项目经理资格:
(1)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座国内单机容量66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钢筋混凝土间冷塔建筑工程项目经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工程范围以及关键信息页)等证明材料,若合同中未明确项目经理姓名,需额外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任命书或中标通知书明确为该项目负责人等相关佐证材料,若提供的材料不能证明,则视为无效业绩;
(4)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需提供本单位近年(2023年8月至今任意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2.3.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提供在投标企业近1年(2023年8月至今任意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提供在投标企业近1年(2023年8月至今任意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23时59分59秒。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月9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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