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烟草公司黄山市公司直营终端改造项目-施工阶段;
3.项目地点:黄山市;
4.项目单位:安徽省烟草公司黄山市公司;
5.项目概况:黄山市屯溪区花山路14号(原维笙徽映大酒店香草餐厅),建设内容主要有原香草餐厅整体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含一楼、二楼两层及三楼露台改造项目及整栋楼层外立面改造工程,约380平方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等;
6.资金来源:自筹;
7.项目控制价:人民币2009310.63元;
8.工期:75日历天;
9.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10.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2)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任一险种即可);
(4)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投标承诺书】。
(5)不得为退休人员。
3.信用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上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登陆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信息为准);
(2)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授权代理人、项目经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有行贿行为记录(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登陆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信息为准);
(3)供应商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安徽烟草商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的;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参与本项目报价;项目采购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或被发现存在行贿行为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已中选的,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已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其合同协议,且不构成采购单位违约责任,供应商应无条件执行;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5.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31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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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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