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庆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贷款清收服务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庆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贷款清收服务项目,已通过会议决策同意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庆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贷款清收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 NXZB-24137
2.3招标内容:拟选定一家投标人为黑龙江庆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清收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服务期限:服务期三年,采用1+1+1形式;
2.5 服务地点:黑龙江庆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2.8是否接受分包:不接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网页截图;
3.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网页截图;
3.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网页截图;
3.5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网页截图;
3.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4、获取招标文件的期限、地点、方式及文件售价:
4.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身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公告期限:
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4日。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7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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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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