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航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单位2024-202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项目招标
一、招标项目:川航集团及下属单位2024-202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项目
三、资金来源: 招标人自筹。
四、招标项目相关内容(详细见招标文件):
(一)工作内容:
1.对川航集团及招标范围内下属单位2024、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并对所有单位出具合并及母公司财务决算审计报告、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审核报告、审计情况说明、管理建议书(如有)、资产损失财务核销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如有)及四川省国资委要求的其他报告。
2.对川航集团招标范围内下属单位上报的决算久其软件内容进行审核,填报集团2024、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决算久其软件。
3.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
(二)招标控制价格:项目控制价为73万元/年,各二级公司控制价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审计单位范围外,新增财务决算审计单位,财务决算审计费用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901号),按收入总额作为计费基数,费率折扣不高于7折作为控制价。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须同时满足):
1.投标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会计师事务所或其总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财政部或中国证监会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之中)。
2.投标会计师事务所在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50位(排名以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最近一期综合评价排名信息为准)或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15人,投标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规模不少于100人。
3.投标会计师事务所投标人应具备提供本地化服务的能力,人员配备和软硬件设施设备均能满足为本项目提供有效服务需求,服务响应时间在四小时内,投标人应派员到达现场并处理业务事项(自行提供承诺函)。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将承接的业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会计师事务所。
5.投标会计师事务所为分所的,需提供总所授权书。
六、禁止投标规定(自行准备承诺函):
投标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完善的内部执业质量控制体系,执业质量优良,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暂停部分或全部经营业务、责令停业等行政处罚,尚未完成整改、恢复业务资质的;或因承担四川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审计业务受到上述行政处罚后恢复业务资质未满36个月的;
2.近3年内因承担四川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审计业务受到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3次(含)以上的;
3.近3年内因审计质量等问题被四川省国资委书面警示两次(含)以上或受到四川省国资委通报的;
4.四川省国资委认定为不适当机构的。
七、禁止担任审计项目主要成员规定(自行准备承诺函):
投标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应当执业记录良好。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审计项目主要成员(包括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复核合伙人等):
1.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吊销执业证书或暂停执业行政处罚,完成整改、恢复执业资格未满36个月的;
2.近3年内因审计质量等问题受到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的;
3.近3年内担任主要成员的财务决算审计项目因审计质量问题被四川省国资委书面警示的;
4.四川省国资委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5.财务决算审计项目主要成员累计实际承担所投包件企业审计业务满5年的,之后5年不得参与此次招标涉及包件的投标,项目主要成员在不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同一企业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应当合并计算(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并盖章,未提供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八、报名地址及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12时00分。
九、预计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址:2025年1月7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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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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