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四川公司泸定公司硬梁包水电站枢纽区绿化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华能四川公司泸定公司硬梁包水电站枢纽区绿化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四川华能泸定水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硬梁包水电站位于四川省甘孜州泸定县境内,是大渡河干流水电规划调整从上至下的第14个梯级电站,上游为泸定梯级,下接大岗山梯级,为II等大(2)型工程。电站采用引水式开发,开发任务为发电。电站装机容量1116MW,与上游双江口水库联合运行多年平均年发电量51.42亿kW.h。该电站建设是四川发展水电支柱产业的需要,既符合目前“西部大开发”的要求,又可适应电力市场的变化,且对大渡河流域梯级开发以及地方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硬梁包水电站水库正常蓄水位为1246m,相应库容为2075万m3,死水位1241m,调节库容826万m3,具有日调节性能。枢纽建筑物由首部枢纽、引水系统、厂区枢纽等组成。工程已于2010年12月开工,预计2025年12月完工。
本项目工程主要内容包括硬梁包水电站枢纽区的压重体平台(含鱼道)、业主永久营地和首部枢纽左岸边坡区域的景观绿化施工及养护工程。
2.2招标范围
包括压重体平台(含鱼道)、业主永久营地和首部枢纽左岸边坡区域的景观绿化施工及养护工程,本次招标范围面积共计约8.7hm2。
2.3计划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34个月,其中景观绿化施工工期为10个月,开工时间以监理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养护管理期:24个月,从本项目初步验收通过之日算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绿化相关施工业绩,其中景观绿化工程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或总平工程(含绿化)金额须为800万元及以上。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有封面、签订时间、实质性工作内容、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注:如为景观绿化工程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或总平工程(含绿化)的总包项目,除提供以上内容外,需另提供证明材料(如工程量清单)。
3.2.3人员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房屋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须附公司任命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工程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27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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