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城县人民医院核磁共振技术维修保养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人
忻城县人民医院
忻城县人民医院核磁共振技术维修保养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忻城县人民医院核磁共振技术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南宁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忻城县人民医院核磁共振技术维修保养服务
2.项目编号:XCZC2024-C3-001-GXHH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5.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元
6.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忻城县人民医院核磁共振技术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包含的内容)
7.合同履行期限:2年维修保养服务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南宁市。
3、提供报名资料:凡有意参加者请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
①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身份证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③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注: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均要求为一次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备齐上述证件(资料)方可购买采购文件。】
4、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不包含其他技术资料,售后不退。
四、磋商保证金(人民币):无
五、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供应商应于2024年12月30日09时30分前(截标时间)将磋商文件密封送交到来宾市,逾期送达或竞标文件的包装未按要求密封、盖章、标记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来宾市另行通知。地点:来宾市,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七、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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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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