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2024年汾湖高新区创新能力(研发费用投入)提升咨询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人
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概况:2024年汾湖高新区创新能力(研发费用投入)提升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单位应在 苏州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13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HGC20240277S
项目名称:2024年汾湖高新区创新能力(研发费用投入)提升咨询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
采购需求:2024年汾湖高新区创新能力(研发费用投入)提升咨询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不得有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9:00—16:00,节假日除外),如参加本次磋商采购的供应商须向磋商响应文件代理机构缴纳报名费300元并登记后方可参加。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带好原件,经核验无误后方可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2)经办人的单位法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有下列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2)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
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③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
3. 报名地点:苏州市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2024年12月30日13:00~13:30(北京时间)
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13:30(北京时间)
3.磋商时间:2024年12月30日13:30(北京时间)
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苏州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30日13: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本公司。
地址: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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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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