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经济开发区城市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经济开发区城市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已由邢台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邢台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邢台经济开发区城市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邢开行审投资研字[2024]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邢台经济开发区兴泰大街、留村大街、长安路、襄都路、静庵路、融泰路、永安路、南环城公路、新华路、港口大街、振兴一路、文华大街。2.1.2建设内容:邢台经济开发区市政供水管网及中水管网建设,敷设供水管网共约37992.89米,敷设中水管网共约7400.00米。2.1.3设计周期:10日历天。2.1.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其他标准规范、并能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最终初步设计(含概算)通过审批部门审批、施工图设计方案通过规划部门审定、施工图设计通过审图机构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给水工程)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为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天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未查询到的单位,视为信用无问题)。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2)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3)本项目在开评标过程中用“双盲”方式进行评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2300:00至2024-12-2723: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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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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