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中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勘察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中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勘察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社会【2024】14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中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争取国家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中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河北省中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勘察。2.1.2建设地点:高营院区内(北临城垣路、西临高营大街、南临恒中路、东临规划路)。2.1.3建设规模与内容:建设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楼、发热门诊楼、污水处理站等,总建筑面积5913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4023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900平方米)。其中,建设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楼一栋,主要功能为门诊、医技、手术中心、传承创新中心各业务用房、研究型病房等,地上主楼10层,裙房5层,地下2层,建筑面积58130平方米(地上39600平方米,地下18530平方米);建设发热门诊楼一栋,地上一层,建筑面积630平方米;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座,地下一层,建筑面积370平方米;配套建设周边景观绿化、道路广场等室外工程。2.1.4勘察服务期限:根据招标人进度要求完成详勘报告,施工配合期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备案证明完成之日止。2.1.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满足相应勘察阶段要求的工程勘察内容,以及业主对该项目使用要求的全部勘察内容及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3.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2309:00至2025-01-1309:2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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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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