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分公司炼油区建设中心化验室项目工程设计一标段招标
1.招标条件
广州分公司炼油区建设中心化验室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广州分公司炼油区建设中心化验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化股份炼〔2024〕1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广州分公司炼油区建设中心化验室项目工程设计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广州黄埔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厂区范围内。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345.97万元(不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广州分公司炼油区建设中心化验室(新建炼油区中心化验楼1栋,共3层,占地长约53.4米,宽约40.4米、高约20.2米,总建筑面积约6549平方米;新建6kV/0.33kV配电所1座;新增废气吸附处理设施;新增可燃气体和**气体检测系统(GDS系统)、信息网络综合布线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应急广播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及防入侵报警系统;总图运输、给排水等其他配套设施改造等)的基础工程设计、详细工程设计、竣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专篇编制、设备采购技术服务及其他相关技术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
(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9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设计项目(含建筑物,建筑面积≥6000㎡)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项目经理持有工程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2019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设计项目(含建筑物,建筑面积≥6000㎡)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4日10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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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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