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所属电站并网试验技术服务项目
2.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兼投但不可兼中,具体如下:
标段一:粤东、粤北(部分)地区涉网性能检测项目。(简称“标段一项目”)
标段二:粤西、粤北(部分)地区涉网性能检测项目。(简称“标段二项目”)
2.2采购内容:
标段一包括粤东地区4个光伏电站(隆街、大湖、紫金、龙母)、2个风电场(观音山、南亚),以及粤北地区3个光伏电站(武江、云岩、长来)的涉网性能检测。
标段二包括粤西地区4个光伏电站(汶村、茭一、坡头、智定),及粤北地区3个光伏电站(星子、西江、阳山)的涉网性能检测。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完成,具体开工日期由甲方通知为准。
2.4服务地点:广东省内。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范书》。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检测项目资质(CNAS或CMA或ilac-MRA证书),或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为承试二级或以上),或具备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力工程调试企业能力资格等级证书(电源工程类二级或以上)(需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
3.3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国内新能源(光伏或风电)场站涉网性能检测或试验合同业绩,所提供业绩的服务范围加总需涵盖仿真试验(单机或整站)、AGC试验、AVC试验、一次调频试验、SVG性能试验。
(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封面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显示页。投标人所提供的合同材料应能体现检测或试验项目)
3.4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的内容提交投标人声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2月24日18时00分至2025年1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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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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