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整县屋顶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站一期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雄县整县屋顶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站一期工程已由镇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镇雄竖琳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镇雄竖琳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昭通市镇雄县。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完成昭通市镇雄县分布式光伏发电站新建工作,具体内容建设内容及规模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为准。
2.3☑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125580万元。
2.4招标范围:
分布式光伏电站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涉及到的勘察、设计、设备和材料(含光伏组件)采购、建筑安装施工、检测、调试、并网验收、移交生产、及移交后质保期服务等。分批次建设,每批次约为10~30MW;批次工程量以最终审批的设计图纸为准。
2.5工期要求:600日历天。
2.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须同时满足以下(1)、(2)项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乙级、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乙级(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你单位☑可以□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由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必须明确牵头人,由申请人自行确定,其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01月02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4.2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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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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