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展馆陈列布展工程
(招标编号:LNHZ2024122300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一、招标条件
本朝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展馆陈列布展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33.278448万元,招标人为朝阳市三燕景区旅 游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朝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展馆陈列布展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朝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展馆陈列布展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朝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展馆陈列布展工程)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 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且具有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单位一级资质证书,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地方沟通 协调能力。(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 级](含)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含) 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持证上岗;(3)凡辽宁省行政部门建设市场 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4)本 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24日08时30分到2024年12月30日16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6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6日09时00分
七、其他
领取文件所需材料复印件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2、法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投标人资格要求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售价500/包,售后不 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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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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