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金叶工业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凹印版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珠海市金叶工业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凹印版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珠海市金叶工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珠海市金叶工业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凹印版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07-08
2.3招标方式:招标
2.4预算金额:项目预算人民币贰佰陆拾万元整(¥2,600,000.00)(含税)
注:项目预算金额为预估值,具体采购数量以招标人采购订单为准,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风险和成本。
2.5项目内容:为招标人提供凹印版产品供货,详见用户需求书
2.6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100%。
注: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方式,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结算率),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2.7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未被记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及烟草行业各直属单位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的声明函。(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通过招标人提供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查询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不在《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或在名单中但禁入期限截至投标日已届满的,可以参与招标人采购活动。未届满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3.5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无行贿行为记录的声明函。(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1.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行贿行为记录,并在查询页面全屏截图签名。
注:2.是否存在行贿行为记录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行贿记录起始时间为生效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落款时间。如经查询投标人及上述人员近3年存在行贿行为,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6日上午8:30至2024年12月30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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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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