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杨河煤矿电锅炉及附属设备设施购置与安装项目招标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为新疆昌吉白杨河矿区白杨河煤矿电锅炉及附属设备设施购置与安装(二次),招标人为新疆明基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白杨河煤矿电锅炉及附属设备设施购置与安装(二次)
2.1.2项目总投资额:1400万元;
2.1.3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2.1.4项目规模:白杨河矿井一期设计生产能力为1.2Mt/a,建设性质为新建。井田位于呼图壁县城方位210°70km,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雀尔沟镇管辖。本次招标白杨河煤矿电锅炉及附属设备设施购置与安装。
2.1.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发包方通知加工之日起6个月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1.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按相关规程和技术要求验收。
2.2招标范围:锅炉房内设备设施供货、安装、调试交钥匙工程。
向设计院提供设备、设施、管路参数。电锅炉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一次侧、二次侧循环水泵、定压补水系统,换热板;软化水系统、补水箱、保温水箱、集分水器、高低压配电柜、变频柜、PLC控制柜、上位机、两路高压电源进线等所有设备、设施、管路的供货、安装、调试。出水管路伸出锅炉房2米范围。对招标人技术及岗位人员进行理论和现场实物操作培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营业执照含有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范围,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A级及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二级)及以上级别资质;
3.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2个类似项目的供货合同业绩(合同金额≥800万元,以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
3.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3.5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6日10:30时到2024年12月31日10:3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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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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