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机场消防监控业务外包项目重新招标

发布时间:2024-12-27

 
本招标项目伊春机场消防监控业务外包项目【重新招标】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伊春机场分公司。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伊春机场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春机场消防监控业务外包项目【重新招标】。

2.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采用1+1采购模式,合同期满后,经甲方考核通过,同时经甲方上级单位同意,可以续签一次,续签期限为一年)。

2.4招标范围:伊春机场航站楼和航管楼消防监控业务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航站楼和航管楼消防控制室24小时值班、航站楼和航管楼消防相关设施设备巡查并记录、各区域消防巡视工作等。(具体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依法成立的证明资料(投标文件内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2本项目最低人员配备要求:需配备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工(含)及以上8人,并具备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工(含)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要求职业方向为:消防设施监控操作)(需投标人投标文件内提供承诺)

3.3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文件内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相关部门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近三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无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犯行贿罪的情形】;

注: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信誉要求承诺或信誉要求截图。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法人及公司股东信息网页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或不存在违反本条规定的承诺,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6日15:00时至2024年12月31日16:00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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