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威海分行山东省文登整骨医院银医合作项目(一期)招标
(招标编号:YGCG-2024-322)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威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威海分行山东省文登整骨医院银医合作项目(一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33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威海分行山东省文登整骨医院银医合作项目(一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威海分行山东省文登整骨医院银医合作项目(一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威海分行山东省文登整骨医院银医合作项目(一期))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0.1通用条款: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同类型证明文件);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1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
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
(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等情况(投标人须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涉“虚列支出、套取费用”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或中国工商银行负面供应商清单;
(4)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
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入围资格,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共享等;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合同、
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6)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10.2专用条款:无。
10.3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24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2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①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③“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④承诺书(关于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进行承诺)⑤购买标书费凭证,备注“招标编号标书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4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4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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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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