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司元电公司2025年脱硫石灰石粉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内蒙古公司元电公司2025年脱硫石灰石粉招标,招标人为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招标人3台机组脱硫全年石灰石粉计划采购22万吨,供货时间为1年零6个月。供货能力满足招标方3台机组脱硫使用要求,投标人随时掌握招标人石灰石粉仓粉位情况,及时供应石灰石粉到粉仓内,并保障粉仓的粉位(正常情况不低于6米,极端天气不低于8米,极端天气不低于8米,极端天气厂内保留不少于2辆荷载不超40吨装满石灰石粉的车辆)。计量以招标人物料检斤衡检斤为准进行结算,石灰石粉纯度和粒径以招标人发电运行部化验班出具化验报告单均值进行结算。
外购石灰石粉通过石灰石粉罐车自带的气动卸车装置或有偿使用招标人压缩空气方式卸入石灰石粉仓。
运输车辆过村、过屯、过路、过桥产生的各项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1.2招标范围
序号
设备或材料名称
技术规格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1
脱硫石灰石粉
CaCO3≥90%,
粒径90%≤45μm
万吨
22
总期限1年零6个月,分批供货,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1天内送到指定地点
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台机组脱硫石灰石粉仓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经销商须提供本次招标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经销授权书和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石灰石粉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15万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石灰石粉已执行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对应矿源石灰石样品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27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1-0216: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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