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梦梅溪湖中央公园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消防工程暂估价项目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金梦梅溪湖中央公园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消防工程暂估价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湖南湘江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备案编号:湘新审投备﹝2023﹞0181号,建设单位为湖南金梦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为约1206.28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企业投资,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金梦梅溪湖中央公园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消防工程暂估价项目施工;
1.2.2建设地点:位于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雷高路与雪松路交汇处东北角;
1.2.3项目基本情况
金梦梅溪湖中央公园项目由3宗用地(L09-B05、L09-B03、L09-B15地块)组成,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占地面积42287平方米,总建面约142139.23平方米,容积率<2.7,主要业态为住宅、幼儿园、社区用房、物管用房等配套,地下设计一层。最高建筑层数超过20层,最高建筑高度80米。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申请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申请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
1.3工期要求:420√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余压监控系统、CO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消防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室外消火栓及喷淋系统、防排烟系统等,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5/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5申请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适用于分标段招标项目);
2.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7其他要求: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4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湘建监督[2024]33号文件规定的合格制。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33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24年12月27日起……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8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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