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江西省分公司、铁塔能源江西分公司2025-2026年监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HTC-FW-2024-2281】),招标人为
1.1采购内容:江西铁塔主要业务范围(不含单独招标的大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铁塔类、微站类、室分类、运营商拓展类、维护更新改造类、行业拓展类、能源业务类建设项目的监理规划编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控制、工程造价控制、项目及新业务质量管控、双打卡、高危视频连线、远程连线监控、监理日志编写、工程资料管理、竣工验收,质监系统服务、互联网检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技术难题方案制定等工作,涵盖铁塔、土建、无线、动力配套、室分、传输、电源、监控、能源等专业。
1.2项目规模:本项目含税总预算为6209.48万元,不含税总预算为5858万元。其中中国铁塔江西省分公司含税预算为5740.96万元,不含税预算为5416万元;铁塔能源江西分公司含税预算为468.52万元,不含税预算为442万元。
1.3本项目划分4个标段,各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各投标人限中1个标段,各个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 地市 | 实施区域 | 预算金额(万元,不含税) | ||
铁塔 | 能源 | 合计 | |||
标段1 | 南昌 | 全市 | 2137 | 136 | 2273 |
上饶 | 全市 | ||||
赣州 | 章贡、赣县、宁都、于都、兴国、会昌、寻乌、石城、瑞金 | ||||
标段2 | 九江 | 全市 | 1499 | 152 | 1651 |
吉安 | 全市 | ||||
赣州 | 信丰、大余、上犹、崇义、安远、龙南、定南、全南、南康 | ||||
标段3 | 宜春 | 全市 | 1004 | 96 | 1100 |
萍乡 | 全市 | ||||
新余 | 全市 | ||||
标段4 | 抚州 | 全市 | 776 | 58 | 834 |
景德镇 | 全市 | ||||
鹰潭 | 全市 | ||||
合计 | 5416 | 442 | 5858 |
1.4实施区域:江西省。
1.5合同签订:中标人将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和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签订合同。
1.6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并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1.7项目类型:服务类。
1.8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2月1日。
1.9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96.00%,报价折扣超过最高限价的,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同时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备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中相关规定,如提供新证书的,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自行确认以上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2.3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2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签订的同类项目业绩且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的是单项合同,则仅需提供合同关键页。
(2)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的是框架合同,具体如下:
①提供的框架合同关键页有具体金额,则以框架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
②提供的框架合同关键页无具体金额,则须提供相应订单或结算依据,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同时包含订单和结算依据则以结算依据为准。
备注:
①合同时间均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②合同关键页须包含合同名称、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合同金额页。
2.4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如下: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7)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重要材料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在最近五年(2019年10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3)在最近五年(2019年10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5)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江西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6)投标人被列入全国/江西铁塔供应商信用信息公示管理平台黑名单的。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2月29日12时00分至2025年1月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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