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医奉天堂中医门诊部中药配方颗粒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C2024-41
项目名称:辽宁中医奉天堂中医门诊部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详见附件
采购需求:为加强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管理,确保科学、合理、安全、准确 地采购中药配方颗粒,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采购制度,根据《药品管理法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 进行招标。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厂家,且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 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MP)认证证书,并同时具有中药饮片和颗粒剂生产范围。(注:GMP证书到期的生产厂家,须同时提供2019年12月1日前曾经获得
的GMP认证证书或2019年12月1日后,药监部门现场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
2.2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如为辽宁省内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应当获得品种生产 备案。外省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需在所在地省完成品种生产备案后,获得 辽宁省品种销售备案。无国家药品标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跨省在辽宁使用的,应 当符合辽宁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
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准备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价格: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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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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