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洋新城生活及商业配套完善工程夜景灯光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编号:HBXYZB(2024)210)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白洋新城生活及商业配套完善工程夜景灯光项目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60万元,招标人为宜昌高新城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9988.7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夜景灯光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人程咨询
(001)白洋新城生活及商业配套完善工程夜景灯光项目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能力要来
(001白洋新城生活及商业配套完善工程夜景灯光项目施
)的投标人资格
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业承位
叁级
资质:
A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27日14时30分到2025年01月0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8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8日09时0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洋新城生活及商业配套完善工程,己由“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309-420550-04-01-94114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
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高新城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夜景灯光项目施工进行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项目占地面积约9988.7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夜景灯光工程。
2.2建设地点:宜昌市高新区白洋园区。
2.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详
程咨海
见工程量清单)
2.4施工工期:3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安全生产要求:施工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3、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
免
本工程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见本工程招标文
件):
3.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
委不予采信;(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承担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提供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提供承诺书原件)
3.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
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6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综合类(C3证)或一人具有负责土建(C2证),另外一人具有机械安全
管理(C1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
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至少配备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
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
补充说明:(1)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
场程容
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放料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
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3.7投标人须提供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24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3.8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乎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提供证明材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3日17时30分止
4.2获取方式: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规定获取时间内委派代表持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18日09时00分(递交截止时间30分钟前开始受理投标文件):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逾期送达投标文件的,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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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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