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质控服务项目招标
项目名称: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质控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贰拾肆万元整(?2,24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3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国家保密局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发文(环发2013)118号,本项目涉及的监测数据为秘密数据。鉴于国家环境信息安全和相关政策考虑,本项目不接受外商投资企业投标。
(2)烟台市140个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采购项目的中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次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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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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