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锅炉脱硝第一层、第二层催化剂招标
一、招标内容:
规模: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锅炉脱硝第一层、第二层催化剂更换物资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锅炉脱硝第一层、第二层催化剂更换物资采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1)#3锅炉脱硝第一、二层新催化剂设计、生产并供货,合计320个模块共约660立方米。2)#3锅炉脱硝第一、二层旧催化剂的无害化处置,合计320个模块共约466.8立方米。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具有成熟稳定的板式脱硝催化剂生产能力,本项目催化剂只接受投标人原厂生产,不接受副厂或代工厂生产,且不接受国内催化剂制造商的代理商投标或联合体投标(总公司体制要求生产与销售分离除外);投标人或其催化剂处置分包商须持有有效的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HW50)。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连续两年(2022年和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年份不足的,提供成立以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同时具备):
5.1投标人近5年内(2020年1月-2024年12月)应至少有10台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板式催化剂新装(包含整体更换)的投运业绩;
5.2投标人或其催化剂处置分包商近5年(2020年1月-2024年12月)内至少具有4台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废旧催化剂处置业绩;
5.3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资料供审查,所提供的资料包括合同扫描件(包含封面、合同承包范围、签字页、联系人、转移五联单等)。
6.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9.投标人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产品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0.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请于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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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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