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北仑区文化中心精装修工程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北仑区文化中心精装修工程已由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仑发改基【2021】18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北仑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0760㎡,总建筑面积75964.2㎡,地上建筑面积48648.82㎡,地下建筑面积27315.38㎡。主要建设内容为北仑大剧院(包含1200座大剧场、400座小剧场、200座报告厅)、北仑区文化馆、地下停车库、配套用房及室外附属设施。建设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新碶长江路东侧,区府路以北,四明山路以南,东侧紧邻凤凰山商业街和北停车场。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精装修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装修及配套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承包及保修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要求。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8000万元(具体以审定价格为准)。工程承包方式:专业承包。
2.3施工总工期:420日历天。接总承包单位、代建单位书面通知后3天内进场并开工,与本项目土建工程及其他各专业工程同步实施,满足现场施工进度和总承包单位整体工程竣工验收时间要求。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并确保获得“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同时须无条件配合总承包单位实现质量目标(确保“钱江杯”,争创“鲁班奖”)。安全要求:合格并确保本项目获得“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北仑区文化中心精装修工程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2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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