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中科(广东)炼化公司中科炼化焚烧类危废外委处置招标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中科(广东)炼化公司中科炼化焚烧类危废外委处置,招标人为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科炼化焚烧类危废外委处置采购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中科炼化焚烧类危废外委处置
1.000
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危废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少于合同期限的,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若合同期内未及时续证,则合同自动失效。(2)投标人提供的《危废经营许可证》资质许可范围需包含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的900-407-06、900-404-06、900-405-06、900-409-06,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的251-002-08、251-012-08、251-006-08、251-004-08、251-011-08,HW49(其他废物)的900-041-49、900-039-49、900-047-49,HW11(精(蒸)馏残渣)的900-013-11,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的900-015-13、265-103-13,HW12(染料、涂料废物)的900-299-12等16个代码危废的资质范围。(3)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4)仅接受生产/制造商投标(服务商视同为生产/制造商)。
3.1.2财务要求。
无
3.1.3业绩要求。
(1)2022年1月1日至首次招标发布日前有危废处置服务项目业绩,提供1项单项合同金额(含税)≥30万元的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封面、签字页、委托范围、合同金额)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的环保法律法规,近3年(2022年1月-2024年12月)来未发生环境违法事件。(2)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4)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5)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其他要求。
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2025年1月3日10时0分至2025年1月8日10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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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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