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驹桥镇物流园区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租赁及运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马驹桥镇物流园区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租赁及运营服务,招标人为北京金马驹 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目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一2035年)》要求,坚持集中和分散相 结合、截污和治污相协调,完善污水收集处理及污泥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污泥处理水 平,同时为了解决马驹桥镇污水处理厂在提标扩容工程完工前的污水溢流问题,保护生态环 境,本项目拟租赁15000吨/日的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处理物流园区污水,污水处理出水满 足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890-2012)表1中B标准。
在运营(租赁)期结束后,服务商应将租赁设备自费进行拆除并回收一体化设备。
2.2项目地点: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物流基地。
2.3运营(租赁)期:肆(4)年。
2.4招标内容:服务商负责污水处理设备的租赁和运营服务,并在运营(租赁)期满时由服 务商拆除并回收污水处理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 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2024年以后成立,则需提供成立以 来的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
(3)被项目所在地有关行政部门暂停北京市(处罚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不得参与投标(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
(4)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判定犯行贿罪的,不得 参与投标;参与投标的,将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
3.4其他: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参与投标,否则皆取消资格;
(2)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于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6日每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 人授权书(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并同时完成注册。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21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 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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