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半导体和能源宇航学院楼建设工程项目安装材料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北大学半导体和能源宇航学院楼建设工程项目安装材料采购,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北大学半导体和能源宇航学院楼建设工程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北大学半导体和能源宇航学院楼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中北大学校内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学校新北区一期土地中间偏西,总用地面积为352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2970平方米,拟建2栋楼,其中1栋为半导体学院及研究院楼,建筑面积为17080平方米,半导体楼为地下一层+隔震层,地上五层的建筑,1层层高6米,2-5层层高为4.2米,室内外高差为0.45米,建筑总高度23.85米,±0.000相当于绝对高程850.950m。1栋为能源宇航学院楼,建筑面积为15890平方米。能源宇航楼楼为地下一层+隔震层,地上六层的建筑,1层层高5.4米,2-6层层高为4.2米,室内外高差为0.45米,建筑总高度28.35米,±0.000相当于绝对高程849.400m。
2.2招标内容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附件1,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方式:采用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近三个年度(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
3.3质量保证能力:具有完善的产品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所提供的产品应具有近两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
3.4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2021-2023年内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3.5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除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外,同时近5年不得存在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列入合作警示方名录的情形。
3.6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1月4日-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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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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