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汽车配件招标
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汽车配件采购项目已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JLFZ-2025-005
项目名称: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汽车配件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通过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入围供应商,入围6名供应商采购汽车配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采购预算:1500万元;
交货期:交货期2个工作日,具体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有全国联保及售后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
3.3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供应商(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3.4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以下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中 (邮件主题备注:项目名称+公司简称):(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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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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