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许家湖中心卫生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招标人
沂水县许家湖中心卫生院
一、采购人:沂水县许家湖中心卫生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沂水县许家湖中心卫生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 沂水县许家湖中心卫生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产品、所提供服务和工程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0.00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1月02日09时00分至2025年01月08日16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沂水县;
3. 方式:以下材料原件单独递交查验,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近三年来无重大违法行为的书面声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装订,留存备查。验证通过,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并加盖公章,不论资格审查是否通过均不予退还。
4.售价:300元/包,售后不退。
四、公告期限:2025年01月02日 至 2025年01月08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详见文件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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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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