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0万吨新能源电池铝箔技改项目(一期)部分机电设备安装及配套设施工程比选公告
招标人南宁产投铝基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年产20万吨新能源电池铝箔技改项目(一期)部分机电设备安装及配套设施工程(工程名称)比选人(项目业主)为南宁产投铝基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项目比选编号:ZXHTZB2406ZTBBB082A
建设地点:南宁市邕宁区良信路6号
合同估算价:约200.00万元
要求工期:180日历天
比选范围:南宁市邕宁区良信路6号园区内年产20万吨新能源电池铝箔技改项目(一期)部分机电设备安装及配套设施工程,包含暖通空调工程、电气工程、气动工程、给排水工程、自控、二次配、设备吊装、保温系统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比选申请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比选申请人被列为企业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比选申请予以限制。
近三年内比选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4.比选文件获取
4.1时间:2025年01月03日至2025年01月08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4.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4.3获取比选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委托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原件备核。
4.4比选文件工本费300元。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14日15时00分,具体见电子显示屏),参加开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依时到达指定地点。
5.2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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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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