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生态保护修复专项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禄丰市2024年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楚雄州生态保护修复专项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禄丰市2024年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98630.95万元,招标人为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规模:具体建设内容详见设计图纸与工程量清单列项内容,项目计划投资798630.95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楚雄州生态保护修复专项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禄丰市2024年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楚雄州生态保护修复专项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禄丰市2024年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注册在中国境内,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及其以上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若为退休人员只需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即可)及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3.3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拟配备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若为退休人员只需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即
可);
项目其他管理人员要求:详见招标附录。
3.4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后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若成立不足1年的无须提供。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或损益表。
3.5信誉要求:
3.5.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3.5.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6.2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截图)。
3.6.3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
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zxgk.court.gov.cn)查询,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截图)。
3.6.4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企业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人自行到工商注册
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或相关网站查询“农民工工资支付信
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原件扫描件或网站截图,省外企业可提供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或提供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
资情况的承诺)。
3.6.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法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6.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03日00时00分到2025年01月09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9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3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3日09时00分
七、其他
第一章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楚雄州生态保护修复专项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禄丰市2024年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已由《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楚雄州2024年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云林复(2024)222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项目资金为中央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楚雄州生态保护修复专项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禄丰市2024年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禄丰市国有林场石灰山管护所福台山管护点、红卫岗管护所者家田管护点、樟木箐管护局。
2.3建设规模具体建设内容详见设计图纸与工程量清单列项内容,项目计划投资798630.95元。
2.4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2.5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
2.6.1石灰山管护所福台山管护所原址重建:(1)主体工程:新建砖混结构管护用房建筑面
积97.92 m2。(2)新建管护站点围墙、院子(含地面硬化)及卫生间。(3)新建供水设施一套、新建太阳能供电设施一套。4.办公设施:购置办公设施1套、档案柜1套;
2.6.2红卫岗管护所者家田管护点加固改造:(1)主体加固改造:包括门窗更换、室内墙体刮白、室内地板砖、屋顶防水、外立面墙仿真石漆。(注:含厨房、洗澡间改造);(2)旱厕改造:现有旱厕改造为冲水式卫生厕所。(3)水、电设施改造:更换饮水管道400米、新装太阳能光伏供电系统1套。(4)围墙大门改造:包括围墙墙体刷白、大门防锈漆涂刷。
2.6.3樟木箐管护局管护用房加固改造:(1)主体加固改造:包括瓦屋面更换、吊顶天棚安装、墙体加固、墙面喷刷涂料、木门窗喷漆、平开门安装(2)水电改造:安装配电箱3台,更换2.5m2配线456m,更换4m2配线823m,安装灯具28套,更换水管85m。(3)附属工程:硬化院内地坪128m2。详见工程量清单。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验收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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