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西县县城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材料招标
招标编号:HY2……
1.招标条件
建设项目汾西县县城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已由汾西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汾审管可研批[2024]30号、汾审管初设批[2024]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和县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山西毓雁红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次项目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新建管道和箱涵累计总长度19003m。其中:新建马沟污水主干管道6294m;新建后马沟污水主管1132m;新建雨沟污水主管1262m;新建老沟污水主管1502m;新建堡子沟污水主管1392m;新建晨熙东路污水管道400m;新建府南路污水管道821m;新建牛子沟污水主干管道1379m。新建晨熙东路雨水主管819m;新建晨熙东路雨水支管409m;新建府南路雨水主管1293m;新建府南路巷道雨水支管980m;新建牛子沟雨水箱涵1250m;新建牛子沟雨水支管70m。
2.2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数量等内容详见招标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良好的企业信誉;
2.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业,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情况,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1月06日至2025年01月10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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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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