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江流域油溪古田县杉洋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生态修复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敖江流域油溪古田县杉洋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生态修复工程已由古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古发改审批【2024】1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古田县杉洋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古田县杉洋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敖江流域油溪古田县杉洋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生态修复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古田县杉洋镇内;
2.2工程规模:河道治理长度5692米,主要包括生态清淤工程40931立方米;新建生态步道3093米,栏杆3231.5米,沟渠383米,挡墙改造402.2米,草皮绿化393平方米;挡墙柔化改造1800米;新建生态护岸2572.311米,其中溪门段786.089米,夏庄段1786.222米,新建穿堤涵管3处;新建垃圾收集站9处及相关配套设施;
2.3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招标范围和内容:河道治理长度5692米,主要包括生态清淤工程40931立方米;新建生态步道3093米,栏杆3231.5米,沟渠383米,挡墙改造402.2米,草皮绿化393平方米;挡墙柔化改造1800米;新建生态护岸2572.311米,其中溪门段786.089米,夏庄段1786.222米,新建穿堤涵管3处;新建垃圾收集站9处及相关配套设施;(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5最高控制价:22157312.28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471432元(含暂列金471432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0元);
2.6标段划分(如有):/;
2.7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24)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工期要求: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二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9日18时至2024年12月24日18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13日09时00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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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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