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东津城市新中心板块一住宅项目营销中心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襄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东津城市新中心板块一住宅项目营销中心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最高限价:3447000元(其中①设计费用492750元;②装修费用2954250元),招标人为襄阳城锦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津城市新中心板块一住宅项目营销中心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津城市新中心板块一住宅项目营销中心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企业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有①设计类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施工类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团队成员①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②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装饰装修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③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除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提供团队人员注册证书复印件以及在本单位缴纳的2024年6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并加盖公章)。
4.企业业绩:供应商近三年(自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为344万元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项目(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项目)。(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双方提供均有效)
5.财务状况: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若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6.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若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双方均须提供)
7.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本次磋商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联合体参与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两家,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后才能参与磋商,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另行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与磋商。;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07日09时00分到2025年01月1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磋商文件。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格式见附件一);2.加盖单位章的磋商文件领取表原件(格式见附件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7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7日09时30分
七、其他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YGC25J8-0001
2.项目名称:东津城市新中心板块一住宅项目营销中心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3447000元(其中①设计费用492750元;②装修费用2954250元)
5.项目概况:位于东津新区襄江大道以南、五一路以东、伏牛路以北、南山路以西,和美生活中心1北侧一楼,装饰装修总建筑面积约930m2,其中销售区建筑面积约855m2,配套办公室建筑面积约75m2。
6.采购内容: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及设计范围内的装修工程,范围包括但不
限于装饰工程、门窗工程、安装工程等设计、施工、采购、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及其他相关配合工作。(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施工、采购及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8.质量要求: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设计规范并满足采购人要求。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按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与采购人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9.缺陷责任期: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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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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