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老哈河流域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第3标段)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老哈河流域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第3标段)已经由通辽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以通行审批[2023]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奈曼旗大沁他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0.00元,政府投资782208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老哈河流域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第3标段)
(二)建设地点:奈曼旗大沁他拉镇
(三)招标内容: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企业资质要求人员资质要求工期(天)合同估算价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人资格其它要求
p200004366004039001001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老哈河流域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第3标段)10957822080.00元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最多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以一个参与人的身份参与,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的工作范围、权利、义务、分工和责任等。(3)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5)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投标邀请、登记、领取文件、签署、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如有)等事宜。(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林业工程行业资质乙级(含)以上或者营造林工程专业资质丙级(含)以上,且具备造林治沙种草、园林绿化、林草生态建设能力的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2.人员要求:不做为资格要求。3.财务状况:不做为资格要求。4.类似项目业绩:不做为资格要求。5.信誉要求:企业信用良好,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在各级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信用中国”各级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级行政监管部门网站等存在未修复的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良诚信记录等失信行为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企业信用以《企业信用承诺函》方式提供(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承诺函格式自拟)6.投标人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一经发现,其中标无效,并列入诚信黑名单同时负责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7.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公告发布媒体
(登录后查看)
四、资格审查
(一)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审查时间:2025年02月26日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三)审查地点:(登录后查看)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领取时间:2025年01月08日至2025年01月14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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