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电力直接交易招标
(招标编号:KG2024027-F)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电力直接交易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工商业用电量约为5.2亿KWh(具体交易电量 以实际计算),其中总电量的30%须购置新能源电量,投标人负责完成代理期内招标人的所 有与电力直接交易相关的事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电力直接交易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电力直接交易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条件的 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展售电业务的资质,须提供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 力交易机构完成的注册证明。
3.投标人须为本项目至少配置1名项目经理。须提供社保证明(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 止之日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凭证)及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未出现与履约能力密切相关的诉讼、 仲裁情况说明及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 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招标人将对投标人 的信誉要求进行联网复核,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行 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 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06日10时00分到2025年01月10日19时00分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6日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6日10时30分
七、其他
登记资料包括: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力交易机构完成的注册证明。(入市协议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项目经理社保证明(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凭证)及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 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的 复印件)
8.最近一年度审计报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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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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