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能源公司河北分公司鼎力枣强县50MW风力发电项目前期专题报告编制及报审服务预招标
1.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能源公司河北分公司鼎力枣强县50MW风力发电项目前期专题报告编制及报审服务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枣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华能鼎力枣强县50MW风力发电项目规划建设容量为50MW,拟安装10台5MW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建设220kV升压站一座,电化学储能配比为20%,4小时。项目建设地点为衡水市枣强县。
招标范围:
中标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接入系统设计方案报告编制及报批服务、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及报批服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报批服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及报批服务、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及报批服务、用地预审及项目选址意见书专题报告编制及报批技术服务、地形图测绘服务、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编制并取得专家意见、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及报批服务、电能质量报告编制及报批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有2个新能源(风电或光伏)项目合规性手续咨询服务业绩(环评或水保或防洪或压矿或社稳),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包含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合同范围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09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1月16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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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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