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民医院采购蓄电池项目第二次
江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宜春市人民医院采购蓄电池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660000.00 元
最高限价:50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宜购2023F001009554 市人民医院二期(省区域医疗中心)2023宜财建122号 1 套 66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全部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9日 08:00 至 2025年01月14日 17:00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5年01月15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五、开启:
2025年01月15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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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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