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制油分公司安全防范探测监控设备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安全防范探测监控设备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00145,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制油分公司安全防范探测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2.1.2招标范围:
序号
需求单位
物资编码
物资描述
单位
数量
1
煤制油分公司
20001653
安全防范探测监控设备
套
1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内交货,具体交付日期按采购订单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
2.1.5交货地点:宁夏银川市灵武市宁东镇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公司煤制油仓储配送中心。
2.1.6支付方式:全额银行电汇。整单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60%,安装运行正常后付3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质保期:所有合同货物开箱验收合格后18个月或合同货物安装调试合格后12个月,以先到为准。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监控设备(至少包含摄像机、服务器)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1-10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1-16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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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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